淄博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公示
(修订稿)
初中部分
一、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下表为学科周课时数),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课程 年级 |
思品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物理 |
化学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地方必修课程 |
地方选修与学校课程 |
初一 |
2 |
2 |
3 |
3 |
|
|
5 |
5 |
4 |
3 |
1 |
1 |
1 |
2 |
2 |
初二 |
2 |
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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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5 |
4 |
3 |
1 |
1 |
1 |
2 |
3 |
初三 |
2 |
2 |
|
1 |
3 |
2 |
5 |
5 |
4 |
3 |
1 |
1 |
1 |
2 |
2 |
初四 |
2 |
|
|
|
3 |
2 |
6 |
5 |
5 |
3 |
1 |
1 |
1 |
1.5 |
3.5 |
二、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三、假期安排。寒暑假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初一新生军训时间不得超过7天。
四、作业管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或惩罚式作业。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五、考试管理。除学业考试外,学校每学期可自行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科任教师平时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自测。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可单独反馈给学生。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六、教辅管理。使用山东省统一审议选用的1套教材配套练习册,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买。
七、学生管理。学校要贯彻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制定学生管理规定。初中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开除学生学籍和勒令学生退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
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3183747 3183976 3181889
区县教育(教体)局:
张店区:2869934 博山区:4297712 临淄区:13953391890
周村区:7875123 淄川区:5130281、5130290
桓台县:8264171 沂源县:3241141、3242802
高青县:6973642 高新区:2341733 文昌湖区:5434766
高中部分
一、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下表为学科周课时数),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课 程 年 级 |
语文 |
外语 |
数学 |
思想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信息技术 |
通用技术 |
音乐 |
美术 |
体育与健康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学校课程 |
高一 |
4 |
4 |
4 |
2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2 |
2 |
1 |
|
高二 |
4 |
4 |
4 |
2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2 |
2 |
1 |
|
高三 |
5 |
5 |
5 |
12 |
1 |
1 |
2 |
2 |
1 |
|||||||
注 |
普通高中每位学生三学年参与社区服务至少10个工作日,每学年参与社会实践至少一周。 |
二、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三、假期安排。全省每年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按照农历计)为当年腊月24日至次年正月16日,共3周。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11日至9月1日,共7周。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高一新生军训时间为7-14天。
四、作业管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或惩罚式作业。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五、考试管理。在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可自行组织一次模块考试,进行学分认定。对不及格的学生,要在适当时间安排补考。除学业水平考试外,学校可组织学生参加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第一学年末统一组织的一次模块考试和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统一组织的一次高考模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可单独反馈给学生。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六、教辅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选择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自愿选用。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的选用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生管理。学校要贯彻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制定学生管理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高中学生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给学生处分,由学校批准。学校要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
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3183747 3183976 3181889
区县教育(教体)局:
张店区:2869934 博山区:4297712 临淄区:13953391890
周村区:7875123 淄川区:5130281、5130290
桓台县:8264171 沂源县:3241141、3242802
高青县:6973642 高新区:2341733 文昌湖区:5434766